改造提升西华大学体育馆项目赛后拆除与恢复工程施工 比选公告

2024.09.02

改造提升西华大学体育馆项目赛后拆除与恢复工程施工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改造提升西华大学体育馆项目赛后拆除与恢复工程项目业主为 西华大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程名称改造提升西华大学体育馆项目赛后拆除与恢复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广场路北段842号,西华大学内

2.3建设内容及投资:本次改造的场馆建筑面积约8837平方米改造内容涉及装饰装修、给排水及强弱电系统等,建安投资约57万元

2.4比选范围:改造提升西华大学体育馆项目赛后拆除与恢复工程施工设计图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经验收合格

2.6计划工期:45个日历天

2.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5财务要求:不提供。

3.1.6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注册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注:如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业绩为包含装修装饰施工的总承包业绩,则合同中装修装饰部分的金额应当不低于50万元,如合同无法体现规模信息,可另行补充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1.8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93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95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资料到成都市武侯区石羊场路888号天府汇城6号办公楼21楼合同管理部获取比选文件。报名资料为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真实性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以上资料除介绍信收取原件外,其他资料均查验原件,留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4.2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11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武侯区石羊场路888号天府汇城6号办公楼21楼市政管理部旁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和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dxctz.net/)上同步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濯锦东路99号

人:夏女士

   话:028-85335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