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法院裁定资产过户税务代理服务比选公告

2021.03.16

成都建工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拟对某项目法院裁定资产过户税务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比选,确定某项目法院裁定资产过户税务代理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选范围

1.项目名称:某项目法院裁定资产过户税务代理服务;

2.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3.比选范围:某项目房屋和土地过户环节各项税金的测算、税收筹划、协助税款入库、协调税企关系等与产权办理相关的事宜,具体详见合同;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产权过户之日止,具体详见合同;

5.标段划分:1 个标段;

二、比选申请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国家税务总局及其下属省级税务局批准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注:登记证书合格且服务期限在登记证书有效期内);

2.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至少2起类似税务代理成功案例;

     类似税务代理成功案例是指:2017年1月1日至今单个合同金额为10万元及以上的工作内容须含税务代理和法拍资产过户工作业绩;

3.信誉要求:未因不良行为而处于比选人禁入期内;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疫情期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为做好病毒防控工作,本次比选提供两种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具体获取方式如下: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  2021     3    17  日至  2021     3    19  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1、线上方式:将下列资料(详见第3条)扫描件发送至比选人指定邮箱(cdjgdccb@163.com)并电话告知(028-62696693),比选人审核后,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指定邮箱。

2、线下方式:成都市武侯区石羊场路888号人居天府汇城6号楼12楼成都建工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本控制部持下列资料(详见第3条),获取比选文件。

3、资料:

①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此项线下获取文件需提供原件);

②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比选申请人与经办人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加盖投标人(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招标人(比选人)通过查验二维码无法验证营业执照的真实性,投标人(比选申请人)则应提供原件供核验)

     ⑤提供加比选申请人单位章国家税务总局及其下属省级税务局批准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比选文件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①和③,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交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通过线上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应在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比选申请人的指定邮箱。

④本次比选文件获取阶段不核验原件,比选申请人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在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3 26 13 30 ,地点为成都市武侯区石羊场路888号人居天府汇城6号楼12楼成都建工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本控制部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dxctz.com/)上发布。

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建工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址:成都市石羊场路888号人居天府汇城6号楼12楼成本控制部

联系人:熊女士

联系电话:028-62696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