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2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 项目名称:清水河花卉生产基地喷灌管材及配件(第一批次)采购项目
1.2 项目地点:清水河花卉生产基地(位于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绕城外侧)。
1.3 比选范围:本次比选范围为清水河花卉生产基地喷灌管材及配件(第一批次)采购项目的供货、运输、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比选清单。
1.4 供货期:乙方在收到甲方需求通知后10天,按甲方要求送货时间送货。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2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PE或PVC管材供货类似业绩。
2.3 信誉要求:近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4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21年 03 月 15 日至 03 月 17 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到比选人指定邮箱:jgchmzcb@163.com,比选人审核后,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指定邮箱。比选申请人同时将上述报名资料原件于比选申请截至前邮寄给比选人(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新民路150号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收件人:吴女士;电话:028-68214358、13980501214)。
3.2 获取比选文件需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3.2.1 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3.2.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以上加盖企业鲜章的资料原件邮寄至比选人,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注:①比选申请人应在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比选申请人的指定邮箱。
②本次比选文件领取阶段不核验原件,比选申请人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在评审阶段评选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3.3 项目业主 不提供 邮寄比选文件服务。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4.2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新民路150号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
五、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dxctz.com)同步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新民路150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28-68214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