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简州公司办公区装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比选公告

2020.03.31

第一章比选公告

兴城简州公司办公区装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兴城简州公司办公区装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兴城简州投资运营有限公,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成都兴城简州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比选,比选人选择的代理机构是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兴城简州公司办公区装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成都市简阳市简州新城石养路2号。

2.3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359平方米,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建设费约266万元,办公设备采购费约57万元。  

2.4 比选范围:

2.4.1设计比选范围:完成本项目全过程室内精装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室内效果图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全过程设计、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钢结构设计、强弱电设计(含智能系统、会议系统)、消防工程设计、标识标牌等】,负责组织相关咨询论证及审查服务工作(含相关会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用)】并确保通过,配合完成施工措施方案设计及相应现场后续服务等工作。

2.4.2采购比选范围:与本项目相关的办公家具采购,办公家具具体以发包人拟定的采购清单为准。

2.4.3施工比选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装修施工,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等。

2.5计划工期: 2020年06月10日前完成综合验收,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设计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施工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应为在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6财务要求:

不提供;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

3年已完成正在施工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7年 1 月 1 日(含1月1日)至今建筑面积为13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装修装饰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施工资质单位:

3年已完成正在施工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7年 1 月 1 日(含1月1日)至今建筑面积为13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装修装饰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申请。

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申请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有意者请于20200401日至040390017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将已加盖单位公章的下列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991317036@QQ.com)并电话告知,资料审核后代理机构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单位指定邮箱,报名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3)业绩证明材料【正在实施和新承接项目须提供中标(选)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已完成项目须提供中标(选)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类似业绩不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注:本次比选文件领取阶段不核验原件,报名单位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在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410日上午0930分,地点为 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田园山水酒店六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和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dxctz.com)上同步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成都兴城简州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田园山水酒店六楼

人:罗女士

电话:028-83397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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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五号人南大厦B座2楼

人:施先生

   话:028-85581109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