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6
致本项目各包潜在投标人:
对本项目各包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中第 12 款“代理服务费” 的“由每名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内容修改为:“由每名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金额的 50%,剩余 50%须在第一次履行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成都兴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677 号 3 栋 2 层
联 系 人:詹先生
电 话 :158280542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航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 号西环广场 1 栋 15 楼 1515、1516
联 系 人: 肖女士
电 话 : 028-86052952
电子邮件: 22670822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