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0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为圆满完成2020年中期票据发行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通过公开比选确定本次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本次中期票据主承销商比选选聘三家银行和一家证券公司,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发行单位名称: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发行单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濯锦路99号。
3、项目名称: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中期票据主承销商比选(2020年指本次额度项下中期票据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首期申报注册时点,若因政策、审批或企业决策等原因导致有所延迟,则注册时点往后顺延,顺延最长不超过3年)。
4、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5、中期票据融资意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固定资产项目投资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二、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一:银行标段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资格(以2020年5月2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为准);
3、熟悉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程序、具备承销能力;
4、有熟悉有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并具备会计、法律知识;
5、近三年内没有涉及中期票据承销服务的重大违法和违约行为,未因中期票据承销服务而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6、同一机构及其控股的分支机构仅允许一家符合资格要求的机构或者获得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获得授权的分支机构必须自身具备专业投行或债券承销团队提供本次服务;
7、不支持联合体参加比选。
(二) 标段二:证券公司标段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资格(以2020年5月2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为准);
3、熟悉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程序、具备承销能力;
4、有熟悉有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并具备会计、法律知识;
5、近三年内没有涉及中期票据承销服务的重大违法和违约行为,未因中期票据承销服务而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6、证券公司需由具有前述资质的公司总部参与报名,授权分支机构报名无效;
7、不支持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若银行分支机构报名,可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银行标段: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资质证明材料(若为分支机构报名,需提供银行总部授权文件复印件);
证券公司标段: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资质证明材料;
5、2017-2019年至少1个主承销中期票据业绩证明(发行人、发行时间、发行金额、利率水平、准予发行时间及上述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第1项需查验并留存加盖单位鲜章的原件,第2项需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第3、4、5项需查验并留存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银行标段若为分支机构报名,另需提供银行总部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鲜章;证券公司标段需由具有资质的公司总部加盖鲜章)。银行标段同一主体内部仅允许一家机构报名,否则均视为无效报名。
四、 报名及发授比选文件时间
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6日9:00-12:00,14:00~17: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五、 报名及发授比选文件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濯锦路99号1204室。
六、 报名方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比选申请人可授权位于成都市的关联方或非关联方持前述有效资料至本公司指定地点领取比选文件。
七、 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濯锦路99号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28-84622943
传 真:028-8533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