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2
清波社区综合体改造项目设计
成都兴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受成都医疗健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业主”)委托作为清波社区综合体改造项目工程代建方,现根据建设任务需求,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清波社区综合体改造项目设计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波社区综合体改造项目设计。
2、项目地址:位于成都市青羊区清波3组清波社区综合体。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593平方米,估算建安投资约3000万元。
二、比选范围
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设计概算及配合评审】、施工图全过程设计【含建筑、给排水、暖通、强电(包含高、低压配电设计)、弱电及弱电深化(含智能系统)、总平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专项深化设计【工艺设计、内部精装修设计(不含结构加固、VI系统、软装设计)、标识标牌、污水处理站工艺设计、放射防护与屏蔽工程、污物收集、医气工程、净化工程】,负责相关咨询论证及审查服务工作(含相关会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用)并确保通过,配合完成施工措施方案,提供建设过程现场设计服务,完成项目验收等工程建设期间与设计相关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等工作。具体任务以比选人发出的委托书为准。
三、设计服务期
至本项目所有设计服务工作完成时止【方案设计25个日历天,初步设计25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个日历天(不含技术审查备案时间)】
四、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并满足施工要求。
五、比选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
4、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应具有1个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文件;
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6、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7、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被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市场禁入;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1、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仅限省外企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查验原件、留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七、有意者请于2020年7月23日至7月27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持上述资料到成都高新区天长路111号永安公服805室报名获取比选文件。
八、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和成都兴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dxctz.net)上同步发布。
九、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兴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高新区天长路111号
联 系 人:左女士
电 话:028-85335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