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开发实施项目比选公告

2020.02.21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开发实施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为提升公司投资信息化管理水平,规范投资业务全过程运转,跟踪投资流程,监控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支撑投资决策,推动企业专业与精细化管理需求,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公司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开发项目开发实施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开发实施项目
二、比选范围:比选人投资项目管理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开发、测试、培训、试运行、验收、后续技术支持及服务等。
三、服务期:120日历天(自比选人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起算)内完成比选人投资项目管理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开发、测试、培训、试运行及验收并交付使用,后续技术支持及服务期限详合同约定。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一项或多项以下内容: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设计开发、安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计算机软件销售及技术服务。
2、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并出具近6个月的本公司社保证明。
3、类似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8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资行业信息化应用软件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投资项目管理系统。
4、纳税及社保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社保记录(分别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
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比选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类似项目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或用户证明,若提供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有用户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用户公章】。
5.2本次比选文件获取阶段不核验原件,比选申请人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在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5.3有意者请于2020年02月24日至02月26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按4.1条要求,将已盖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396398729@qq.com并电话告知,经审核通过后,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人指定邮箱。
六、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和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dxctz.com)上同步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濯锦路99号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28-83397767  
传真:/

2020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