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锦江天玺小区软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
锦江天玺小区软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江天玺小区软装采购项目,项目招标人为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江天玺小区软装采购项目。
2.2项目地址:锦江区三圣乡栀子街道918号1号楼、4号楼
2.3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样板间标准,负责家具、窗帘和家电的采购、卸货、搬运、安装、调试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采购清单》,并承担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质量修复工作。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期起至本项目最后一批次货品质保期满截止。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每批次供货安装周期 40个日历天,若涉及多批次安装的,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5 质量要求:
(1)采购软装的质量、材质、样式等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和招标人要求,同时要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环保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
(2)中标人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痕、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3)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中标人负担,招标人有权到产品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中标人无条件配合。
2.6 标段划分:2 个标段,
一标段:家具、窗帘采购及安装;
二标段:家电采购及安装。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履约的能力;
3.1.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2业绩要求:
一标段:2022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服务中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家具采购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文件,合同若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服务范围、业绩时间、合同金额等主要内容,则投标人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确认的其服务范围、业绩时间、合同金额等主要内容的证明材料)。
二标段:2022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服务中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的家电采购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文件,合同若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服务范围、业绩时间、合同金额等主要内容,则投标人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确认的其服务范围、业绩时间、合同金额等主要内容的证明材料)。
3.3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参与本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为代理商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者请于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0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将已加盖单位公章的下列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rjczc2025@163.com)并电话告知(028-63918165),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将收到《报名信息登记表》,请按要求填写相应信息,然后将盖章后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回传至招标人指定邮箱(若因单位名称不对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自负),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并告知其“报名成功”,资料如下: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和企业为经办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络查询截图;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的承诺函;
(6)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注:①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1),只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
④应时刻关注邮箱情况,若存在资料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的,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内完成,超过时限时,招标人将不再收取相关资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⑤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经办人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选文件开始获取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⑥未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⑦本次招标文件领取阶段不核验原件,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在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 10 日10时30分,地点为:兴城集团采购交易中心(人居中心)6楼开标室(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原田园山水酒店电梯上6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石羊场路888号人居·天府汇城6号楼10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28-63918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