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境外中期票据计划国际法律顾问机构比选公告

2019.05.17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文简称“比选人”)为圆满完成2019年境外中期票据计划注册及发行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通过公开比选确定本次境外中期票据计划国际法律顾问机构,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兴城集团)2019年境外中期票据计划国际法律顾问机构比选(注:2019年指中期票据向境外交易所申报设立时点,若因政策、审批或企业决策等原因导致设立时点有所延迟,则首次设立时点往后顺延,顺延最长不超过3年;中选律师需提供本境外中期票据项下首次设立及后续每次发行所需法律服务;成都兴城集团在本次中期票据计划中担任角色可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

2. 发行债券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新元、日元、澳元。

3.比选工作范围:

1)根据境外中期票据计划注册设立及提取发行规则(包括但不限于1933年美国证券法S规则)的市场惯例,作为成都兴城集团国际法律顾问协助担保人参与尽职调查,作为承销商/安排行国际法律顾问协助承销商/安排行开展尽职调查;

2)作为担保人国际法律顾问负责包括英文中期票据计划说明书及发售通函在内的各项计划设立与发行相关文件的起草,作为承销商/安排行国际法律顾问审阅相关文件及提供意见;

3)作为担保人国际法律顾问负责审阅认购协议、中期票据条款及相关法律文件,作为承销商/安排行国际法律顾问起草计划协议、认购协议、中期票据条款与条件以及其他附属文件;

4)作为承销商/安排行国际法律顾问协商审计师安慰函及中国法律意见书;

5)作为担保人国际法律顾问或承销商/安排行国际法律顾问就各自在境外中期票据发行中担任的职责出具法律意见书;

6)作为担保人国际法律顾问协助办理中期票据境外交易所的上市;

7)就适用的国际证券法律事项提供建议;

8)协助进行签署和交割。

4.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为担保人国际法律顾问;二标段:为承销商/安排行国际法律顾问。

各比选申请人可就上述两个标段参与比选,但可以中选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政府司法部门其他有权机构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承销商/安排行国际法律顾问需具有信托受托人法律顾问资质;

3.最近3201651日至今)至少具有1投资级发行人境外中期票据业绩(指为投资级发行人境外中期票据计划设立提供过担保人或承销商/安排行国际法律顾问服务)业绩与3笔境外债券发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委协议复印件或公开渠道可查询的其他证明文件);

4.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 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经办人身份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 最近3年至少1个投资级发行人境外中期票据业绩与3笔境外债券发行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时间:2019520日至5229:00~17:00(北京时间)。

五、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比选申请人代表使用工作邮箱(以事务所官方域名作为后缀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报名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应为全套报名时需提供资料盖章后的扫描件,格式为PDF,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命名为“比选申请人-比选项目”),至比选人指定接收报名材料的电子邮件地址。比选人收到线上报名电子邮件后,1个工作日内回复邮件附上比选文件,作为报名确认。

比选人指定接收报名材料的电子邮件地址:wangxiang@cdxctz.com              

比选申请人后续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应将报名时需提供资料加盖鲜章版本纸质版一并提交。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濯锦路99号1204室

联系人:王先生

 话:028-85359705

 真:028-8533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