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凤凰大道77亩人才公寓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2018.06.06

青白江凤凰大道77亩人才公寓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青白江凤凰大道77亩人才公寓项目业主为成都人居兴青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按国家有关规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征集人为成都人居兴青置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

一、项目概况与方案征集范围

1.1 项目名称:青白江凤凰大道77亩人才公寓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

1.2 建设地点:详见《设计任务书》;

1.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9.6平方米;

1.4 方案征集范围:完成项目概念方案设计,包括设计说明、总平设计、竖向设计、户型平面布置、商业平面设计,其它各配套单体平面设计,地下室平面设计,各单体建筑风貌设计,景观概念方案设计以及方案调整并通过规划等部门的审批。

二、资质要求

2.1 资质要求:应征人可为国内设计单位或境外设计单位,如为国内设计单位应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如为境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所在国或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或有关组织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2.2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3个不低于19万平方米住宅小区项目设计业绩(在建或已完成,业绩证明材料须为:中标(中选)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复印件,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应征人公章);

2.3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的能力;

2.4 本次方案征集不接受联合体。

三、方案征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方案应征的单位,请于2018年6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18年611 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征集人成本管理中心(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办公楼五楼)持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征集文件。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收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应征人为经办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以上证件查验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业绩有效证明资料(中标(中选)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

1.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1和2,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以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需提交加盖应征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费

收到征集人发出的《青白江凤凰大道77亩人才公寓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文件》后,应征人进行方案设计。所有应征人递交的设计成果均不退还,该成果除署名权外的其他著作权均归征集人所有。同时,征集人将组织专家对概念性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对方案进行候选排序,按相应的排序将给予方案征集费。具体费用见《青白江凤凰大道77亩人才公寓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文件》。

排名第一者为完成方案设计优化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第一名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时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接替,同时征集人将视为其放弃不再给予相关费用,但征集人仍可以使用该概念性设计方案,以下类推。

五、应征文件的递交

5.1应征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 6 月 28 日09 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人居兴青置业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征文件,应征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方案征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dxctz.com/zh/)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成都人居兴青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五楼

联系电话:028-85171223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子邮箱:rjzyhy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