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普兴镇骑龙村四组、十一组87亩人才公寓工程造价咨询人招标公告

2019.12.31

新津县普兴镇骑龙村四组、十一组87亩人才公寓工程造价咨询人招标公告

   成都人居津兴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新津县普兴镇骑龙村四组、十一组87亩人才公寓工程造价咨询人,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即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造价咨询服务、全过程造价控制造价咨询服务审核竣工结算造价咨询服务、其他招标人委托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工程地点:新津县普兴镇骑龙村四组、十一组。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19626平方米(最终以报规通过的建筑面积为准)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

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3个建安工程费9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包括: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或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或竣工结算或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工程量清单评审或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3、未因不良行为而处于招标人禁入期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0 1 1 日至 2020 1 6 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办公楼五楼成本管理中心持下列资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验原件)

3、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复印件;加投标人单位章的投标人与经办人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4、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招标人通过查验二维码无法验证营业执照的真实性,投标人则应提供原件供核验);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省外企业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四川省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验原件);

注:①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1和2,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3 09 30 ,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dxctz.com/)上发布。

联系方式

成都人居津兴置业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五楼

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28-85171223